使用條約
Oisix.daichi使用條約
Oisix ra daichi 株式会社(以下簡稱「本社」),本社營運的互聯網購物網站(以下簡稱「本網站」,有關本社通過本網站提供的服務簡稱「本服務」),制定為Oisix利用規定(以下簡稱「本規定」)。
又,本規定以外,存在個別規約,個別規定也納入為「本規定」之內。
利用本網站的話,必須同意以下所有規定。
特別是本規定與個別規定(包含Oisix會員規約)有抵觸時,個別規定為優先,其他部分則同時適用於本規定及個別規定。
第1條(定義)
本規約中所使用的術語定義如下:
1. 「商品」指的是商品、權利和服務的總稱。商品包括電子商品。
2. 「本網站等」指的是本網站及本服務的總稱。此外,本網站包括包含本社的手提電話網站。
3. 「會員」指的是在承認本規約後,按照本社規定的方法和手續進行會員註冊,並在本網站上申請或購買本社介紹或銷售的商品(包括預先註冊的定期配送服務及其他服務提供合同的締結,下同),且經本社承認入會的顧客的總稱。
4. 「顧客」指的是在承認本規約後,使用本網站的顧客及會員的總稱。
5. 「商標」指的是本社的商標、標誌和商號的總稱。
6. 「內容」指的是在本網站等顯示的文章、圖像、影像、音聲等著作物。
7. 「提携企業」指的是為提供本服務而與本社簽訂合同的業務合作企業。
第2條(顧客資格)
1. 顧客可以根據本規約及個別規約,在本網站使用本服務。然而,當顧客在本網站購買商品時,必須進行會員註冊。
2. 若當本社發現顧客符合以下任何一項情形,本社有權停止顧客利用本網站,或停上配送商品給顧客。
(1)顧客不存在
(2)在使用本服務時處於會員資格被暫停期間,或曾被取消會員資格
(3)利用時的申告事項,有虚偽記載,誤記,或記漏等情況
(4)延遲支付款項
(5)對本社或提携企業的業務上有技術上阻礙行為
(6)妨礙其他顧客利用本網站等阻礙行為
(7)未成年者未經父母同意利用本網站
(8)過去曾違反本規定或本社規約
(9)其他本社判斷為不適當的情況
第3條(配送物的配送)
1. 商品及其他配送物(以下簡稱「配送物」)的配送地址僅限於香港境內。又,部分區域可能不能配送。
2. 顧客如未能配合本社所定的配送方式,則不能更改配送地方。
3. 本社的配送物,除了部分地域,由與本社簽訂合同的配送公司負責運送至顧客。配送事宜應遵循配送公司制定的條款。
4. 配送物的國際運費方面,除了標明是本社負擔的場合,則為顧客負擔。
第4條(配送事項)
1. 本社如有更改配送事項,則根據本社所定的様式來配送。
2. 本社,對於顧客,本網站上的表示,寄送電子郵件,及其他根據本社適当判斷後認為必要事項來通知顧客。
3. 本社發出的通知,根據由本社所定的方法來設定的配送事項(以下簡稱「配送事項」)來發信,並且根據顧客指定的地方配送。如顧客變更配送地方卻沒有通知本社,造成商品有損害,本社將不會負擔有關損失。
第5條(廣告刊登及信息提供)
顧客同意在網站及電子郵件等所有內容中顯示廣告及橫幅。此外,顧客預先同意本社通過電子郵件、傳真、直郵等方式向顧客提供商品信息等資訊。
第6條(個人情報的使用)
1.本社,根據以下目的利用顧客的個人情報。
1. 本社,根據以下目的利用顧客的個人情報。
(1)本社及第三者的商品・權利・服務等販售
(2)商品発送,配送等
(3)要求支付款項,計算金額等
(4)進行利用審査
(5)管理顧客情報
(6)寄送電子宣傳郵件
(7)本社及第三方的商品等的廣告或宣傳(包括發送電子郵件、傳單及其他直郵)
(8)通知營運上必要的事項
(9)管理研討會、活動等
(10)實施優惠或活動時當選者的聯絡,發送禮品等
(11)實施問卷調查
(12)提供發行積分服務
(13)對應製品及服務等支援服務及查詢等
(14)進行市場活動
(15)市場數據調査統計分析
(16)開発、改善本社商品・服務等
(17)對應維持系統等
(18)於本社或子会社登記個人情報的顧客,利用本社或子会社提供個別服務的時候,進行顧客登録等作業
(19)由提携企業等要求進行個人情報的提供業務時
(20)基於契約及法令等行使權行及履行義務時
(21)其他本社使用各服務中單獨規定的其他目的
(22)寄送其他各種聯絡,對應管理,関連資料等
2. 本社將為了前項的使用目的,使用姓名、地址、電話號碼、性別、電子郵件地址、出生日期、信用卡信息、銀行賬戶號碼、購買記錄、家庭構成、職業、職位、持有資格、年收入及其他財產信息、愛好、喜好、ID、IP地址、訪問的網站信息及其他訪問日誌、投訴、咨詢或查詢信息、聲音信息、面部照片等圖像信息、以及提供服務所需的其他信息,並可以通過組合其中的一項或多項來識別特定個人的個人信息。
3. 本社將根據本社的隱私政策適當保護個人信息,不會超出告知顧客使用目的的合理範圍使用顧客的個人信息。若需超出上述目的使用顧客個人信息,將事先通知顧客。又,符合以下各項的不在此列。
(1)得到當事人同意,或者事前得到當事人同意。
(2)保護當事人生命、身體、財產的緊急情況
(3)為了提高公眾衛生或促進兒童健康成長的特別需要,且難以取得本人同意
(4)受有關法令要求、因協助犯罪搜查等法律手續等
(5)根據公共機關發出的正當理由場合
(6)本社進行業務的全部或部分委託第三者的場合
(7)合併,經營權過渡或由第三者承繼事業等對外公開場合
(8)承認個人情報保護法或其他法令等場合
4. 本社,在顧客使用本網站時可能會使用Cookies。
第7條(禁止事項)
1. 顧客,利用本服務時,不可進行以下其中一項行為。
(1)利用本網站等作不正當目的的行為
(2)本社或提携企業等正当權利者的著作權,商標權,意匠權,特許權等知識財産權,肖像權,印刷權等及其他侵檯行為
(3)本社,提携企業及第三者的財産,私隱權或肖像權,印刷權等侵害行為
(4)不論真偽,本社、提携企業或其他第三者的脅迫,誹謗中傷,或毀損名譽等行為
(5)對本社、提携企業或其他第三者的不利益或損害行為
(6)未經第三者同意下利用第三者帳戶購物的場合
(7)寄送或提兵電腦病毒、有害程式等行為
(8)通過本社、提携企業或其他第三者利用本網站而獲得的情報將之更改、消去等行為
(9)不正當使用本社、提携企業、及其他第三者的設備,或阻礙其營運等行為
(10) 妨礙本網站或本社營運的行為
(11) 違反法令,條例等行為
(12) 犯罪行為,助長犯罪的行為,又或暗示實行犯罪的行為
(13) 違反本規定及本規約的行為
(14) 其他被判斷為對本社不適切的行為
2. 對於以上各項行為,對於本社有任何損害的場合(當中對有關對應業務及其他費用的金額),本社將會對顧客作出損害賠償的請求。
第8條(使用停止、停止停止顧客資格、除名)
1. 本社,在以下情形下,無需事前通知或催告顧客,也無需取得顧客同意,即可暫停顧客使用本網站等的權利,暫停或取消顧客資格,並停止向顧客提供配送物等,且無需披露相關原因。
(1)不正當使用本網站
(2)延遲或沒有支付金額給本社
(3)配送地址等登記事項中存在虛假記載
(4)顧客如正申請或已申請以下情況﹕查封、臨時查封、臨時處分、強制執行、破產或民事再生等場合
(5)不正當使用本網站提供的情報
(6)已判斷為對本社,提携企業或其他第三者有損害的危險
(7)前條制定的禁止行為
(8)違反本規定及個別規定,或其他本社制定的規約
(9)已判斷為對不適當利用本網站
(10)其他被判斷為對顧客不適格的場合
2. 如果因顧客符合上述任何一項情形而導致本社采取前項所述措施,除因本社過失導致顧客受損外,本社不對顧客承擔任何責任,也不對該措施進行任何補償。
第9條(反社會勢力相關的聲明與保證條款)
1. 顧客聲明並保證,顧客自身、親屬(包括事實婚姻關係者及其親屬,法人則包括高層管理人員的親屬)、交易對象及其他顧客對其事業活動具有支配性影響力的人(法人則包括主要股東)、以及法人本身的高層管理人員(包括具有相當於高層管理人員以上支配力的人)、員工及其他從事業務的人(以下統稱為“自身等”)不屬於《防止暴力團成員不當行為法》所規定的暴力團(包括指定暴力團及指定暴力團聯合會)、暴力團成員、非暴力團成員但未滿五年的前暴力團成員、暴力團準構成員、暴力團關聯企業、總會屋等及其他類似者,並且將來也不會從事或參與上述行為。
2. 顧客保證,自身等不會直接或間接從事以下行為。
(1) 暴力要求行為
(2) 超越法定責任的不當要求行為
(3) 就交易進行恐嚇或使用暴力行為
(4) 散布謠言、使用欺詐或威力損害本社信用或妨礙本社業務的行為
(5) 向反社會勢力提供資金或其他利益
(6) 知道對方是反社會勢力,仍與其進行交易
(7) 其他類似行為
3. 如果顧客違反前兩項中任何一項,本社無需通知或催告顧客,且無需履行自身義務,即可立即解除與顧客之間的所有契約(以下稱為“相關契約”)的全部或部分,並適用第8條(使用停止、停止停止顧客資格、除名),終止本服務的提供。若因解除契約導致本社受損,顧客須賠償本社損失。若因解除契約導致顧客受損,本社不承擔任何責任。
4. 如果因前項而解除相關契約,顧客應立即清償所有應付債務,並失去所有延遲付款的權益。
第10條(Oisix會員規約)
顧客如經本社購入商品,本規約與“Oisix會員規約”將作為客戶與本公司之間的合同條款適用。。若配送物為商品且無需會員註冊,關於商品配送、運費承擔、替代品配送、商品交換等規定,將準用會員規約。
第11條(免責)
1. 本社,有關本網站的內容,或顧客通過本網站獲得的情報,其正確性,完全性,有用性,最新性,適切性,確実性,動作性等,並沒有任何保証。如起因是該情報而引起顧客及第三者的損害,本社並不負擔有關責任。
2. 對於顧客,本社對本網站的品質或性能並不會作出保証。又,本社對於顧客一時停止、中止使用本網站而引起的損失或損害(已記入的資料有可能因某原因而消失),本社將不會承擔責任。
3. 顧客經提携企業購入商品的場合,買賣契約屬於當事者及該提携企業,對於該商品,本社將不負任何責任。
4. 本社,對於顧客從本社購買的商品,如果因訂單內容的相違(與契約不同)或因本公司過失而導致顧客損害,僅在此情形下,本社將賠償該損害。
5. 本社,對於顧客利用本網站時,不保證不會受到電腦病毒或有害程式的侵襲。
6. 本社,對於顧客利用本網站時所利用的機器、軟件程式等動作沒有保證。
7. 本社,將不會負擔顧客利用本網站時發生的通信費用。
8. 本社,對於顧客因使用本網站等而遭受的損害,除非該損害是由於本社過失所致,否則本社概不負責。
9. 本社,對於顧客因使用本服務而對其他顧客或第三者造成的損害,或第三者因瀏覽本服務而對顧客造成的損害(包括惡意第三者以某種方式收集個人信息,從而使顧客蒙受損失的情況),以及顧客與其他顧客或第三者之間的紛爭,除非該損害是由於本社過失所致,否則本社概不負責。
第12條(本服務等の中断・停止)
1. 本社在下列各項情況下,可在未經事先通知和了解的情況下,暫時中斷或停止本服務等的全部或部分。
(1)進行系統的維護檢查、更新或其他維護等。
(2)發生火災、停電、天災、傳染病擴大、戰爭、暴動、騷亂、勞動糾紛等類似情況。
(3)系統故障等導致無法提供本服務等的情況。
(4)必要的電信服務未能提供。
(5)其他運營或技術上的原因需要中斷或停止時。
(6)本社認為有必要暫時中斷或停止本服務等的其他情況。
2. 本社,除因本社過失導致顧客損失的情況外,本社對於因本服務等的提供的暫時中斷或停止而給顧客帶來的任何損害不承擔責任。
第13條(本服務等的變更及終止)
本社可以在未經事先通知和了解的情況下,隨時變更或終止本服務等的全部或部分。
第14條(規約的變更)
1. 本社在以下各項情況下,可以通過本社認為適當的方法向顧客公佈或通知後,變更本規約的內容,自變更之日起適用新的規約。
(1)本規約的變更符合顧客的整體利益。
(2)本規約的變更不違反本規約的目的,且考慮到變更的必要性、變更後內容的合理性、變更內容的其他相關情況時,變更是合理的。
第15條(準拠法及合意管轄)
1. 本規定的準拠法是日本法。
2. 有關本規定引起爭議,根據訴訟金額,將東京簡易法院或東京地方法院作為第一審的專屬合意管轄法院。
以上
2008年10月23日制定
2009年11月26日改定
2010年 5月27日改定
2010年 7月 1日改定
2017年 7月 1日改定
2020年 4月 1日改定
2023年10月 4日改定
會員規約
Oisix.ra.daichi株式会社(以下簡稱「本社」),本社營運的互聯網購物網站(以下簡稱「本網站」,有關本社通過本網站提供的服務簡稱「本服務」),以下制定為Oisix.ra.daichi會員規定(以下簡稱「本規定」)。
又,本規定以外,存在個別規約,個別規定也納入為「本規定」之內。利用本網站的話,必須同意以下所有規定。
如本規定與個別規定有抵觸時,個別規定為優先,其他部分則同時適用於本規定及個別規定。
對於本規約及個別規約中未規定的事項,將按照本規約內容。
第1條(定義)
本規約中使用的術語定義如下:
1. 「商品」指的是商品、權利和服務的總稱。商品包括電子商品。
2. 「本網站等」指的是本網站及本服務的總稱。此外,本網站包括包含本社的手提電話網站。
3. 「會員」指的是在承認本規約後,按照本社規定的方法和手續進行會員註冊,並在本網站上申請或購買本社介紹或銷售的商品(包括預先註冊的定期配送服務及其他服務提供合同的締結,下同),且經本社承認入會的顧客的總稱。
4.「登記會員」是指會員為在本網站上購買商品而進行的姓名、地址、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等本社指定信息的註冊。完成登記會員後,會員可以通過輸入註冊的電子郵件地址等來購買商品。
5.「提携企業」指的是為提供本服務而與本社簽訂合同的業務合作企業。
6.「出荷元」是指在本社的提携企業中,生產商品並向本社銷售商品的生產者或製造商的企業或個人。
第2條(會員資格)
1.會員,在本網站進行會員註冊後,根據Oisix利用規定(以下稱「利用規定」)、本規約及個別規約,可以購買商品及使用本社向會員提供的本服務。
2.會員,因會員資格及利用本服務取得的權利,在任何情形下都不可以出售、轉讓、買賣等。
3.本社,如判斷出已登記的會員符合以下任何一項,本社有權停止該會員利用本網站,停止或取消其會員資格等。
(1)會員不存在
(2)曾遭停止處分其會員資格,又或過去曾被取消其會員資格
(3)利用時的申告事項,有虚偽記載,誤記,或記漏等情況
(4)延遲支付款項合
(5)對本社或提携企業的業務上有技術上阻礙行為
(6)妨礙其他會員使用本網站或造成影響的行為
(7)未成年人未經監護人同意註冊的情況
(8)其他本社判斷為不適當的情況
第3條(買賣契約)
1.會員按照本社規定的方法提出購買申請,並經本社同意後,會員與本社之間即成立契約。
2.會員購入商品後,如在本社所訂的取消期限之前,將可以取消訂購。又,對於商品頁面上特別標示的部分商品,在購買申請後不能取消。
3.會員,在本社制定的期限之前,必須支付商品金額。
4.會員,基於本社的買賣契約將權利轉移至第三者時,我們將不會提供任何擔保。
5.會員如在本社制定的期限前沒有支付商品金額,本社將會寄送付款通知書到會員的電郵。又本社寄送解除通知給會員後,將被視為解除買賣合約。
6.本社,基於以下各項理由,即使已承認買賣契約,本社仍可向會員提交的聯絡郵件地址發送解除通知後取消全部或部分買賣契約。
(1)會員為未經監護人同意的未成年人
(2)會員過去曾違反本規定或本社規約
(3)會員向本社提供的事項中存在虛假、誤記或遺漏
(4)會員延遲支付金額
(5)購買商品時,根據本社的信用審查結果,本社要求會員更改付款方式,會員無法更改為指定的付款方式
(6)會員對本社、其他會員或第三者造成困擾或損害等不適當的行為
(7)會員於沒有合理理由的情況下重複退貨或拒收
(8)商品因在庫不足、延遲販售、中止販售或其他不能確保商品的情況
(9)其他本社判斷為不適當的情況
第4條(商品的價格表記)
本社將盡最大努力確保商品頁面上標示的準確性,但若發現本社在本網站明示的商品價格及其他銷售條件存在明顯誤記,將按以下各項進行價格調整。
(1)商品頁面標示的價格低於實際價格,本社將立即通知會員,並按實際價格進行收費。
(2)商品頁面標示的價格高於實際價格,在商品發貨前發現時,將會通知會員並確認正確金額後重新確認購買意向。如商品發貨後發現時將立即通知會員,並從預定收款額中扣除差額。又,商品代金已支付且在誤記發現時會員無需向本社支付款項,則立即通知會員,並對差額部分進行積分發放或退款處理。
(3)不關前2項,如商品金額或其他販售條件有誤記,本社可自行判斷該買賣契約將會部分或全部取消。
第5條(商品的配送)
1.商品的商品的配送地址僅限於香港境內(部分離島地方除外)。又,為了保持商品品質,有部分地址不能配送冷藏及冷凍商品。
2.本社,除另行規定,將不會進行商品的安裝、開箱及包裝材料的回收等操作。
3.顧客如未能配合本社所定的配送方式,則不能更改配送地方。
4. 本社的配送物,除了部分地域,由與本社簽訂合同的配送公司負責運送至顧客。有關配送事項,將受配送公司的條款約束。
5.本網站商品頁面等顯示的部分季節性商品的庫存信息及交貨期信息僅供參考,不保證其內容的準確性。會員應提前了解,由於訂購時間、本網站內容更新時期、庫存情況、出貨來源或運輸公司的情況及其他原因,庫存信息及交貨期信息可能與實際情況不一致。
第6條(代替品的配送)
1.若因不可預見的天氣變化、其他天災地變、傳染病擴散及意外事故等(以下稱「天災地變等」)導致無法調配預定配送的商品,本社將配送替代品(包括種植方式不同、生產者不同、產地不同的商品等)。若商品名稱中指定了品種,在更換為不同品種的商品以及限定品種、品牌、產地等的產地直送商品進行替代配送時,本社將在發貨前提前通知會員。
2.會員在因天災地變等導致無法配送商品時,根據本社的判斷,訂單有可能取消。
第7條(配送料等的負擔)
商品等的國際運費由會員承擔,除非本社在商品頁面上明示由本社承擔國際運費。若會員選擇貨到付款方式進行訂購,貨到付款手續費由會員承擔。
第8條(商品交換等)
"1.會員,在以下情況下可以向本社要求更換同一商品,如不能以同一商品交換,則會更換同等商品(生産者不同,産地不同,不同品種的商品),又,若無法更換商品則可退貨(以下簡稱「商品交換等」)。又,該商品交換而發生的運費(以下稱「運費」),將由本社負擔。基於第2條和第3條的商品交換,如商品為未使用,會員於8天內提出交換商品,本社將會受理。又基於第1條的事項,生鮮食品不耐儲存商品的商品交換等,僅在商品到達後8天內會員申請且本社接受該申請的情況下適用。若商品名稱中指定了品種,在更換不同品種的商品及限定品種、品牌、產地等的產地直送商品時,若無法更換同一商品,則進行退貨。
"
(1)商品與訂單內容不符(與契約不同)
(2)配送途中因意外導致商品變形、破損、汚損
(3)由於本社過失導致送達的商品與會員訂購的商品不符(不包括會員主觀意圖或期望與訂購商品不符的情況)
2.前項各點以外,會員希望退回商品的話,必須於收到商品起8天內提出申請。又,退貨的國際運費由會員承擔。此類退貨僅限於商品未使用的情況。
3.若本社接受退貨申請,將按照本社指定的方式及時間向會員退還商品代金。又,基於前項退回的商品的運費由本社暫時負擔,本社將會在商品退款中扣除運費。若會員尚未支付商品代金,本社將另行向會員收取國際運費。
4.因會員個人原因導致配送公司長期保管商品而引起的商品品質下降及冷凍商品解凍的情況,除非因本社過失造成損害,本社不承擔責任。
第9條(密碼管理)
1.會員應對會員註冊後本社提供的密碼負管理責任。
2.會員不得將密碼及相關的個人信息或個人認證條件的服務使用權(包括會員註冊,以下統稱為「會員註冊」)讓渡給第三者,也不得與第三者分享、轉讓、買賣、質押等。
3.本社對於經會員個人認證後在本網站等的使用及其伴隨的行為,不論該使用或行為是否由會員本人進行,會員自身應承擔全部責任。
4.若會員的ID及密碼被第三者知悉,或懷疑被第三者使用,會員應立即通知本社,並遵照本社的指示處理。
5.若本社判斷註冊的帳號及密碼在一定期間內無使用、變更等跡象,則本社可依其判斷暫停使用該帳號、密碼及會員註冊(以下稱「密碼等」),或在未經會員同意的情況下刪除密碼等。若因本社採取此類措施導致會員無法使用密碼等而造成損失,除因本社過失導致的情況外,本社不承擔責任。
6.若因會員的密碼等被不正當使用導致本社或提携企業受損,會員應賠償本社或提携企業的損失。
第10條(變更申報事項)
1.若會員申報給本社的事項發生變更,應立即以本社規定的形式向本社申報。
2.本社將通過本網站的顯示、電子郵件的發送或其他本社認為適當的方式,向會員通知必要事項。
3.本社發出的通知應根據會員註冊的申報事項進行發送,並視為已在正常情況下送達會員。若因未根據第1項進行註冊變更而導致的損失,除因本社過失導致的情況外,本社不承擔責任。
第11條(信息提供)
會員同意在網站及電子郵件所有內容中進行廣告刊登和橫幅。此外,顧客預先同意本社通過電子郵件、傳真、直郵等方式向顧客提供商品信息等資訊。
第12條(個人情報的使用)
1.本社,根據以下目的利用顧客的個人情報。
(1)本社及第三者的商品・權利・服務等販售
(2)商品発送,配送等
(3)要求支付款項,計算金額等
(4)進行利用審査
(5)管理顧客情報
(6)寄送電子宣傳郵件
(7)本社及第三方的商品等的廣告或宣傳(包括發送電子郵件、傳單及其他直郵)
(8)通知營運上必要的事項
(9)管理研討會、活動等
(10)實施優惠或活動時當選者的聯絡,發送禮品等
(11)實施問卷調查
(12)提供發行積分服務
(13)對應製品及服務等支援服務及查詢等
(14)進行市場活動
(15)市場數據調査統計分析
(16)開発、改善本社商品・服務等
(17)對應維持系統等
(18)於本社或子会社登記個人情報的顧客,利用本社或子会社提供個別服務的時候,進行顧客登録等作業
(19)由提携企業等要求進行個人情報的提供業務時
(20)基於契約及法令等行使權行及履行義務時
(21)其他本社使用各服務中單獨規定的其他目的
(22)寄送其他各種聯絡,對應管理,関連資料等
2. 本社將為了前項的使用目的,使用姓名、地址、電話號碼、性別、電子郵件地址、出生日期、信用卡信息、銀行賬戶號碼、購買記錄、家庭構成、職業、職位、持有資格、年收入及其他財產信息、愛好、喜好、ID、自身運營的博客或網站的URL、IP地址、訪問過的網站信息及其他訪問記錄、投訴、咨詢或查詢信息、聲音信息、面部照片等圖像信息、以及提供服務所需的其他信息,並可以通過組合其中的一項或多項來識別特定個人的個人信息。
3. 本社將根據本社的隱私政策適當保護個人信息,不會超出告知顧客使用目的的合理範圍使用顧客的個人信息。若需超出上述目的使用顧客個人信息,將事先通知顧客。又,符合以下各項的不在此列。
(1)得到當事人同意,或者事前得到當事人同意。
(2)保護當事人生命、身體、財產的緊急情況
(3)為了提高公眾衛生或促進兒童健康成長的特別需要,且難以取得本人同意
(4)受有關法令要求、因協助犯罪搜查等法律手續等
(5)根據公共機關發出的正當理由場合
(6)本社進行業務的全部或部分委託第三者的場合
(7)合併,經營權過渡或由第三者承繼事業等對外公開場合
(8)承認個人情報保護法或其他法令等場合
4. 本社,在顧客使用本網站時可能會使用Cookies。
第13條(禁止事項)
1.會員,利用本服務時,不可進行以下其中一項行為。
(1)妨礙本網站及本社營運的行為(包括第8條第2項沒有正當理由頻繁地退回商品)
(2)違反利用規定第7條(禁止事項)的各項行為,或違反本規定及本社制定規約的行為
(3)其他本社判斷為不適當的行為
2.對於以上各項行為,對於本社有任何損害的場合(當中對有關對應業務及其他相關費用的金額),本社將會對會員作出損害賠償的請求。
第14條(會員資格的停止,除名)
1.本社,對於以下各項,可事前沒有通知會員,或取得會員的同意,暫時停止會員利用本網站或停止會員資格或除名,及中止配送商品給會員等,而不需要公開理由及沒有其義務。
(1)不正當使用會員登錄情報(包括密碼)或本網站
(2)延遲或沒有支付金額給本社
(3)登記會員時有登記事項中存在虛假記載
(4)購入商品時,拒絕本社指定的付款方法。
(5)會員正申請或已申請以下情況﹕查封、臨時查封、臨時處分、強制執行、破產或民事再生等場合
(6)錯誤輸入會員密碼,次數超過本社制定的次數。
(7)不正當使用本網站提供的情報
(8)本社制定期間内沒有利用本網站
(9)已判斷為對本社,提携企業或其他第三者有損害的危險
(10)第13條制定的禁止行為
(11)違反本規定及個別規定,或其他本社制定的規約
(12)已判斷為對不適當利用本網站
(13)其他被判斷為對會員不合適的場合
2.若會員因屬上述各款情形之一,而本社採取措施,即便會員因此而受損失,除非該損失屬於因本社責任而生者,否則本公司不負責任,且對會員不提供任何補償。
第15條(規約的變更)
1. 本社在以下各項情況下,可以通過本社認為適當的方法向顧客公佈或通知後,變更本規約的內容,自變更之日起適用新的規約。
(1)本規約的變更符合顧客的整體利益。
(2)本規約的變更不違反本規約的目的,且考慮到變更的必要性、變更後內容的合理性、變更內容的其他相關情況時,變更是合理的。
以上
2010年5月27日制定
2010年7月1日改定
2017年7月3日改定
2017年7月18日改定
2023年10月4日改定